2008开源话语之十四:
[font=宋体]文[/font][font=Tahoma]/[/font][font=宋体]吴扬文[/font][font=Tahoma][/font][b][font=PMingLiU][size=14pt]2008[/size][/font][/b][b][font=宋体][size=14pt]开源[/size][/font][/b][b][font=PMingLiU][size=14pt]话语之[/size][/font][/b][b][font=宋体][size=14pt]十四[/size][/font][/b][b][font=PMingLiU][size=14pt]:[/size][/font][/b][b][font=PMingLiU][size=14pt][/size][/font][/b]
[b][font=PMingLiU][size=16pt] 奥运与人本:同为人类文明的神圣火种[/size][/font][/b]
[font=宋体] 这几天,雅典奥运圣火的火种采集成为了全世界关注的焦点。一位古希腊的女祭司,一面凹镜,从距离地球1.5亿公里处的太阳光芒中采集火种,一下子让人们回到了人类曾经不断冥想的宇宙世界深处,甚至也似有所无地想到了《创世纪》中由上帝第一个创造出来的“光”。[/font]
[font=宋体] 突然想,一切神圣的定义,是不是都如奥运的火种,并非来自人间,而是取自于恢宏的宇宙世界?如果神圣非得如此才能成立,那么是否意味着自然宇宙对于人类有着永恒的驾凌?考察人类的历史,甚至保留至今在许多宗教与信念,这一答案是肯定的。不然,这场北京奥运会又如何能够让一位女祭司和神圣的光芒火种来作为开头?[/font]
[font=宋体]然而又想回来,中国对于这场采集圣火的仪式,又有多少人将之视为一场秀而非一场虔诚的致敬呢?秀过了,便过了,还是回到大家日日都习惯的世俗中来更好。[/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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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 奥运的圣火,据说是要一直都保存在火种罐中的,以便接应圣火传递中遭受变故的随时之需。也据说北京奥运特别设计的祥云火炬,其燃烧的时间是15分钟,使用的燃料是乙烷,能够发出鲜明亮丽的火焰。当奥运火炬穿行在世界各地之时,风晴雨雪难保不袭之,任何意外都有可能让火炬熄灭,于是,最先采集的火种便有了保存的十分必要,而这样的火种,不是人造火柴的接续,而是奉天承运的神圣之火。想起普罗米修斯从天堂盗火的故事,才会真的觉得这样的盗火者是英雄了。[/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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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 从圣火的种子到人类文明的种子,是不是也是同一天地自然的义理呢?[/font]
[font=宋体] 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求文化之原道,指出“言为文也天地之心哉”,描写文明种子的诞生,是“日月叠壁,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更定义出“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在此,刘勰将人指为万物之灵,也是天地之心,所以因自然而得文明。[/font]
[font=宋体] 人是自然宇宙的产物,这一点,无论是唯心主义还是唯物主义,都是认可并赞同的,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也都在这里归于共识。既如此,那么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每一个国家或是政治体制,则都应当信守“人类必须以自然为尊”这样一个根本命题。[/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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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 “以自然为尊”,作为一条不言而自明的规则,乃是需要人类共同施行的最高法则。在社会与国家时代,这一法则的施行应当更加简单而有力量。[/font]
[font=宋体] 然而自古以来,中国社会对于“以自然为尊”显然远没有到达应有的及格度,或者说,中国社会之漫长历史远未将这一最大自然法则作为国家、社会与个人的信条,倒是集体性地蜕变为以君王专权与伦理道统为尊的世俗境地。甚至,在今天的中国文化中仍鲜有知晓这人世间尚有远远大于君权与道统的“自然律法”存在。[/font]
[font=宋体] 这样的国家历史与文化,究竟使离间了人与自然有多远?这是不幸呢还是有幸?[/font]
[font=宋体]或许,这正是中国大众们至今仍无法摆脱掉世俗人为的羁绊与束缚的根本原因?[/font]
[font=宋体]自然之神圣的光明不到,便是所有魑魅魍魉流布于中国世俗的时代。[/font]
[font=宋体] 而不尊自然之律法,不明自然之规则,而来满口仁义道德和修身齐家,则必是一个社会的集体伪道,也是社会文化的集体虚伪,更是每一个鲜活人生的黯然沦陷。[/font]
[font=宋体] 正因为如此,这个社会才有如此之多的离奇表现,无论是对社会还是对个人,对世界还是对集体,动辄便是私利之贪,潜规则之道,处处皆是滥权贪官与社会不平等,人人皆为惊弓之鸟与艳照门骚动,集体无意识,集体无责任,最后只剩下一个无以自保的“小小的我”,一个无法自立更无从自强的“无奈的我”。这样失去了自我的“我”,在中国社会的当今不是四下里都可以看到?[/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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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 以自然为尊,这只是一个态度,得自然之理,这才成为文明,继而延展到守自然之法而来为人类谋福利和求发展,这就是科学与社会的法度了。这其中,关乎了个人、社会与国家政治,同时也涉及了信仰、秩序、伦理和执政。[/font]
[font=宋体] 按此而检索,我们对于以自然为尊的态度又有几何呢?[/font]
[font=宋体] 我们的文化中遵循的自然道理又有多少呢?[/font]
[font=宋体] 我们以自然律法而达成的国家法律与执政思想又达到了怎样的科学?[/font]
[font=宋体] 我们至今依旧是从个人到集体的自私与专权继而到文化的伪道和伦理的封建,更有权力的泛滥和不公。[/font]
[font=宋体] 如此之下,和谐如何能够达成?[/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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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 其实,要达到自然为尊并非易事,而要将自然之律纳入到人类社会的运行机制中更是艰难重重,幸亏了自然科学的力量,幸亏了人本思想的启蒙,所以才有了人类的近代与今天得到的新文明成果。[/font]
[font=宋体] 诗人波普在1735年为牛顿所写的两行墓志铭体的诗中,这样歌唱:自然和自然律隐没在黑暗中。神说“要有牛顿”,万物俱成光明。[/font]
[font=宋体] 通过自然科学,通过宗教改革,通过文艺复兴,通过人本哲学直到民主自由思想的激荡,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条从自然走进人类的道路,由自然而发掘出人本自由的理念,由自然而至民主共和时代直到今天全球化自由贸易与文明交融的崭新时际。[/font]
[font=宋体]自然的道路来之不易。[/font]
[font=宋体] 斯宾诺莎论证“神即自然”,破除了教会所霸占的自然权力,莱布尼兹以单子论证明了个人本体的“充足理由律”,并在逻辑学中定义“存在者就是能够和最多数事物相容的有”。在此,“存在者”不是我们的每一个生命个体,无论是人类的,还是自然世界的,还会是谁呢?[/font]
[font=宋体] 而后来的英国民主革命思想家洛克则直接论证出“自然状态与自然法”:众人遵循理性一起生活,在人世间无有共同的长上秉承权在他们之间裁决,这就是真正的自然状态。[/font]
[font=宋体] 既而,洛克在《政治论》中进一步论证到:[/font]
[font=宋体] 要正确地理解政治权力,并且追溯它的本源,我们必须考察人类天然处于何种状态,那状态即是:在自然法的限度内,人有完全自由规定自己的行动,处理自己的财物和人身,不请求许可,也不依从任何旁人的意志……理性即自然法,理性教导全人类:因为人人平等独立,任何人不该损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物,因为我们都是神(自然)的财产。[/font]
[font=宋体] 后继者卢梭,在这一自然法的基础上建立起社会契约的学说。于是,新的民主时代终于建成,而由人本主义的光辉火种,终于在18世纪由自然神圣点燃人类。[/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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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 神圣人本的火种,何时将传递到我们的中国?传递到这条黑暗无光的漫长道路?照亮中国人们的神圣心灵?并“重建社会的人本理想中心”?[/font]
[font=宋体] 恢宏而巨伟的自然律法,又如何能够以光明化育21世纪中国的新文明?自由播洒人本与人文的神圣火种,使那个陈旧不堪的伪道社会颠覆而发生本质的改变换新?让漫长黑暗迷茫时间中依靠某一个体或少数派权威而建立的虚伪秩序在此瓦解?让凌驾于个体自由心灵之上的世俗权势彻底推翻?[/font]
[font=宋体] 唯有以自然为尊,循自然科学之理,关于中国社会的公平、正义与人本自由才能真正被光明所照耀,而“中国”作为一个世界的定义也才具备价值存在的真正理由,对于中国今天的诸多不和谐现实以及所追求的和谐真义才有现实的指引。[/font]
[font=宋体] 无论这个主义和那个主义,遵循了自然为尊才是真主义,建立起自由与自尊才是真人本,而中国的崛起之本,并不在经济,也不在其国体巨大,而在于自然的神圣火种所化育的文明之光,自由之火,在于人本价值的彰显—这就是中国所须进行的价值重建。[/font]
[font=宋体][size=10.5pt] 而人本文明的火种,祈愿与奥运圣火一同来临。[/size][/font]
[[i] 本帖最后由 开源小编 于 2008-3-26 13:50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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